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潜江市位于东经112°29′至113°01′,北纬30°04′至30°39′,居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,境内地势平坦,地面高程在26米至31米之间,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,雨量充沛,气候宜人,素来以“水乡园林”著称。全市国土面积2004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67394公顷,总人口100.2万,其中城镇人口48.8万人(其中中心城区非农业人口36万)。辖15个镇、场、办事处、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6个管理区。境内有全国十大油田之一的江汉油田和16个县团级国有农场。潜江北枕汉水,南接长江,东邻武汉通黄石,西接荆州达三峡。318国道和宜黄(沪蓉)高速公路横穿东西,潜监和襄岳两条二级公路纵贯南北。是全省平原湖区惟一的路网建设试点城市。交通基础设施密度和通达度居全省前列。内河航运四季畅通,流经境北面的汉江,建有2个港口,年吞吐量达300万吨以上。